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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區停車業務

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日間部學生。
二、停車期限:自申請核准之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。
三、停車費用:參照「進修部學生車輛進出及停放校區收費標準暨管制辦法」收取停車及場地清潔費,每部每學年新臺幣2,000元整,未滿一學年者,依比例收取。
四、可供申請之停車位,應依本校同意之地點停放,數量如下(如附圖):
(一) 八甲校區
1.A區:理工一館與電資學院中間停車位(20格)。
2.B區:理工二館與資訊大樓中間停車位(59格)。
3.C區:華語文學系後棟停車位(31格)。
4.D區:電子工程學系後方(40格)。
5.E區:圖書館南側(22格)。
(二) 二坪山校區
第三停車場停車位 (資源回收場旁56格)。
五、申請期限:本案改採隨到隨辦方式,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學生證、身分證、行車執照(車主限以本人或親屬者)影本,至採購保管組申辦。
六、前述停車位,申請人數以80人為限。
七、繳費方式:請至出納組繳費。